为推动烟台会展业加速发展,烟台市将重点发挥政府引导和激励作用,对于在烟台市区举办经烟台市商务局评估、认可,展览主题和内容符合烟台市产业发展方向,烟台市重点支持的或者规模较大的展会项目,经市政府批准,予以奖励。申请奖励的展会项目不低于500个标准展位,50%以上展位为烟台市外参展单位,其中国际展会境外参展展位不低于20%,展会展览天数达到3天(含3天)以上,展示内容与展会主题符合程度达到70%以上。
在奖励标准方面:500-700个标准展位的,前三届展会分别给予35万元、28万元、21万元的奖励;701-900个标准展位的,前三届展会分别给予45万元、36万元、27万元的奖励;901-1100个标准展位的,前三届展会分别给予55万元、44万元、33万元的奖励;1101-1500个标准展位的,前三届展会分别给予75万元、60万元、45万元的奖励;1500个以上标准展位的,前三届展会分别给予100万元、80万元、60万元的奖励。
下一步,烟台市将全面开展会展业中长期发展规划,合理规划会展场馆布局,拉动城市建设,以建设区域最具活力的国际会展名城为目标,以市场化、专业化、品牌化、信息化、国际化为引导,支持展会“走出去”和“引进来”,形成“会展+招商+投资”的经济增长新模式。同时,在提升现有展会水平的基础上,大力推动会展与关联产业融合发展、推进“互联网+会展”新模式发展,不断促进会展业全面创新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