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实施《杭州市重大会展活动备案办法》的依据是什么?
答:2017年10月,杭州市出台《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》,第二十条明确要求“本市实行重大会展活动备案制度”。
三、哪些会展活动需要备案?
答: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会展活动应备案:
(一)150人以上(“以上”“以下”含本数,下同)参加的国内会议、50人以上且有三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人员参加的国际会议;
(二)在专业场馆举办的,展览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展销活动;
(三)单场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群众性体育活动、1000人(包括观众在内)以上的竞技类体育赛事;
(四)单场次观众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演艺活动;
(五)参与人数1000人以上的节庆活动;
(六)国际组织机构、全国性社团组织和国际、国内500强企业举办的各类会展活动。
四、备案的申报主体是谁?
答:会展活动的主办单位或者承办单位是备案申报的主体,有多个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的,选择一家申报即可。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也可书面委托其他单位办理备。
五、市级哪个部门受理备案?
答:杭州市发展会展业协调办公室(简称:杭州市会展办)负责通过杭州会展官方网站受理会展举办单位备案申报。